数据处理附录 | 政策

最后更新日期:2022 年 12 月 21 日

本 极悦娱乐数据处理附录(“ DPA ”)构成 极悦娱乐服务订单和 极悦娱乐标准条款和条件的一部分,或客户 极悦娱乐, Inc. 或其关联公司(统称“ Instructure ”)(各称为“一方”,统称“各方”)之间的其他书面或电子协议(“协议”)。各方特此同意,下述条款和条件应作为协议的附录添加。如果本 DPA 与协议之间存在任何差异或冲突,则以本 DPA 为准。如果本 DPA 与标准合同条款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则以标准合同条款为准。本文未定义的任何大写术语应具有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本 DPA 的适用范围: 极悦娱乐向客户提供服务(如协议中所定义),其中可能包括 极悦娱乐在提供服务期间处理个人数据。本 DPA 不会取代客户在协议中先前协商的与处理客户个人数据相关的任何权利。 极悦娱乐同意遵守本 DPA,以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处理 极悦娱乐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处理的任何客户个人数据。

附录 1 - 欧盟标准合同条款

附件一

A. 缔约方名单

数据输出者:如协议所定义

名称:如协议所定义

地址:如协议所定义

联系人姓名、职位及联系方式:如协议所定义

根据本条款传输的数据相关活动:如协议所定义

签名和日期:如协议所定义 

角色:控制器

数据输入者:如协议所定义

名称:如协议所定义

地址:如协议所定义

联系人姓名、职位及联系方式:如协议所定义 

根据本条款传输的数据相关活动

数据导入方提供软件即服务的互联网可访问学习管理软件,供数据导出方按照协议规定使用。

签名和日期:如协议所定义 

角色:处理器

B. 转让描述

被转移个人数据的数据主体类别:

经数据输出方授权的服务用户。

传输的个人数据类别:

Canvas LMS 和 Canvas 企业教育数据(包括移动应用程序):

- 姓名(例如 John Doe)

- 用户名/ID

- 密码

- 简称(例如 John)

- 电子邮件(例如 John.Doe@awesomeu)

- 学校名称(例如,Awesome University)

- 学校职位(例如学生)

- 头像 URL(例如头像图片的 URL)

- 代词(例如,她/她)(可选)

- 区域设置(例如,en-语言选择)

- 浏览器区域设置(例如,浏览器语言设置)

- 国家代码(例如 CAN)

- 提交的内容(例如研究论文、作业)

- 评估结果(例如86%)

- 课程成绩(例如,B+)

- 对话评论(例如讨论)

- 课程内容(例如课程#4)

- IP 地址(例如 127.0.0.1)

- 消息(例如通知和课程对话)

- 用户创建的视频内容(例如图像、录音、评论)

Canvas 公共资源:

  • Canvas 用户 ID
  • Canvas 用户登录名
  • 姓名(例如 John Doe)
  • 电子邮件(例如 John.Doe@awesomeu)
  • Avatar Url(例如,头像图片的 URL)
  • 用户收藏的 Commons 资源 id
  • 用户对任何资源发表的评论
  • IP 地址(例如 127.0.0.1)

画布目录:

  • 通过第三方信用卡处理器的信用卡处理令牌
  • Canvas LMS 用户 ID
  • 订单编号
  • 帐户ID
  • 项目 ID 和项目类型(例如,统计学入门、在线课程)
  • 姓名(例如 John Doe)
  • 电子邮件(例如 John.Doe@awesomeu)
  • 外部 ID(Canvas 注册 ID)
  • Canvas 根帐户 ID(机构 ID)
  • 产品 ID(例如,类别名称/ID)
  • 课程完成日期
  • 入学状况
  • 购买日期

画布工作室:

  • 用户创建的视频内容(例如图像、录音、评论)
  • 姓名(例如 John Doe)
  • 电子邮件(例如John.Doe@awesomeu.com
  • Canvas LMS 用户 ID
  • 用户名/ID
  • 密码
  • 消息

Canvas 凭证:

  • 姓名(例如 John Doe)

- 电子邮件(例如 John.Doe@awesomeu)

- 徽章接收者的实际地址

- 徽章接收者的电话号码

- IP地址

- 徽章信息,如颁发机构或计划

- 用户名和密码

提升数据(提升数据质量、提升 K-12 分析、提升标准一致性、提升数据同步):

  • 来自学生信息系统的所有数据均由适用的客户参与授权。

极悦娱乐数据的影响:

  • 用户身份
  • 密码
  • 学校角色(例如学生、老师)
  • 全名(例如名字、中间名、姓氏)
  • 学生证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例如 John.Doe@awesomeu)
  • 学校名称(例如,Awesome University)
  • 教育程度
  • 出生日期(可选)
  • 语言(例如英语)
  • 邮政编码
  • 城市(例如伦敦)
  • 国家(例如 CAN)
  • 状态
  • 浏览器区域设置(例如,浏览器语言设置)
  • 个人资料图片(可选)
  • 性别(可选)
  • 学习管理系统用户名
  • Slack 通知(管理员)
  • 应用程序活动(例如,应用程序中的页面点击)

掌握数据(项目库、掌握视图预测评估、掌握视图中期评估、掌握连接):

  • 姓名(例如 John Doe)
  • 学校学生证号码
  • 州学生证号码
  • 用户名/ID
  • 密码
  • 简称(例如 John)
  • 电子邮件(例如 John.Doe@awesomeu)
  • 电话号码(可选)
  • 学校名称(例如,Awesome University)
  • 学校职位(例如学生)
  • 评估结果(例如86%)
  • 出生日期
  • 种族(例如西班牙裔、白种人、亚裔)
  • 种族(例如夏威夷原住民、爱尔兰人、奥地利人)
  • 英语学习者状态(真/假/空)
  • 个性化教育计划状态(真/假/空)
  • 免费或减价午餐状态(真/假/空)

传输的敏感数据:

没有任何

传输的频率(例如,数据是一次性传输还是连续传输):

在协议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处理性质:

履行本协议中描述的服务。

数据传输和进一步处理的目的:

代表客户并根据客户的书面指示处理客户个人数据,用于以下目的:(i) 根据协议进行处理;(ii) 根据欧盟/英国数据保护法的要求由数据主体发起的处理;以及 (iii) 为遵守客户提供的其他书面、合理指示而进行处理,前提是此类指示与协议条款一致。

对于欧盟、欧洲经济区或英国的客户, 极悦娱乐提供的服务的数据中心位于以下地区:爱尔兰和/或德国。

Canvas Commons 仅在美国托管。

极悦娱乐在欧盟以外进行的有限处理与以下活动有关:

  • 合同管理。此处理包括提供合同和客户关系管理服务。
  • 客户支持。此处理包括用户帮助台支持和技术操作支持。 极悦娱乐的用户支持票务系统托管在美国。通过支持票提交的任何客户个人数据均在美国存储和处理。
  • 专业服务。此处理包括客户购买的集成服务、实施服务和配置服务。
  • 工程和安全支持。此处理包括用户问题单、应用程序日志、安全日志、数据库日志、系统日志和安全警报工具,可由位于欧盟、美国和英国的安全和工程人员审查。
  • 用于内部分析的数据匿名化。 极悦娱乐将服务数据库传输到位于美国的数据中心,为期 48 小时,在此期间,客户个人数据在被 极悦娱乐使用之前会被匿名化。

个人数据的保留期限(如果不可能,则确定该期限的标准):

处理方将在协议有效期内处理客户个人数据。协议终止后,将根据本 DPA 或协议删除客户个人数据。

对于向(子)处理器的转移,还需指定处理的主题、性质和持续时间:

期限直至本协议终止。

C. 主管监督机构

根据第 13 条确定主管监督机构:主管监督机构是 DPA 第 6.2 节中所示的监督机构。

附件二

技术和组织措施,包括确保数据安全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极悦娱乐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描述如下:http://www.esuedu.org/products/canvas/security

附件三

子处理器列表

如果有子处理器的特定授权(第 9(a)条,选项 1),则必须填写本附件。

附录 2

英国国际数据传输对欧盟委员会标准合同条款的附录

版本 B1.0,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生效

本附录由信息专员为进行限制性转让的各方发布。信息专员认为,当其作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签订时,它为限制性转让提供了适当的保障。

第 1 部分:表格

表 1:缔约方

开始日期

本附录所附的 DPA 的生效日期

那些政党,那些派对

出口商(发送限制性转让的人)

进口商(接收限制转让的人)

各方详情

全称:如协议所述。

商号(若不同):如协议中所述。

主要地址(如果是公司注册地址):如协议中所述。

官方注册号码(如有)(公司编号或类似标识符):如协议中所述。

全称:如协议所述。

商号(若不同):如协议中所述。

主要地址(如果是公司注册地址):如协议中所述。

官方注册号码(如有)(公司编号或类似标识符):如协议中所述。

主要联系人

全名(可选):如协议中所述。

职位名称:如协议所述。

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如协议中所述。

全名(可选):如协议中所述。

职位名称:如协议所述。

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如协议中所述。

签名(如第 2 条要求)

如协议所述。

如协议所述。

表 2:选定的 SCC、模块和选定的条款

附录 EU SCC

X 已批准的欧盟 SCC,包括附录信息,并且仅为本附录的目的而使已批准的欧盟 SCC 的以下模块、条款或可选规定生效:

模块

模块运行中

第 7 条(停泊条款)

第 11 条
(选项)

第 9a 条(事先授权或一般授权)

第 9a 条(期限)

从进口商处收到的个人数据是否与出口商收集的个人数据相结合?

1

是的

是的

2

是的

是的

一般的

20天

不适用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表 3:附录信息

附录信息” 是指经批准的欧盟 SCC(除缔约方外)附录中规定的所选模块必须提供的信息,本附录中规定的信息如下:

附件 1A:缔约方名单:附录 1,附件 IA

附件 1B:转移说明:附录 1,附件 IB

附件二:技术和组织措施,包括确保数据安全的技术和组织措施:附录1,附件二

附件三:子处理器列表(仅限模块 2 和 3):不适用于聘用子处理器的一般授权,但可获得 极悦娱乐子处理器列表,如 DPA 第 5.2(iii) 节所述。

表 4:批准的附录发生变化时终止本附录

当批准的附录发生变化时,本附录终止

哪些缔约方可以按照第 19 条规定终止本附录:

☒ 进口商

☒ 出口商

☐ 任何一方

第二部分:强制性条款

备选第 2 部分强制性条款:

强制性条款

第 2 部分:批准附录的强制性条款,即 ICO 发布并根据 2018 年数据保护法第 119A 条于 2022 年 2 月 2 日提交议会的模板附录 B.1.0,并根据该强制性条款第 18 条进行了修订。

附录 3:特定司法管辖区条款

如果服务涉及来自以下国家的客户个人数据,则将适用下述相关规定。

  1. 与土耳其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土耳其的客户个人数据时,适用本第 1 段的规定。
    2. 极悦娱乐将遵守 2016 年 4 月 7 日颁布的第 6698 号土耳其数据保护法(“土耳其 DPA ”)及其所有相关法规和土耳其数据保护机构的所有决定。
    3. 极悦娱乐将立即协助客户:
      1. 考虑到处理的性质,在可能的情况下实施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履行客户的义务,响应个人根据适用于客户的数据保护法行使其权利的请求(例如但不限于纠正、删除或阻止客户个人数据的权利);以及
      2. 确保遵守《土耳其数据保护法》第 12 条规定的客户义务(安全、向当局和个人通知个人数据泄露),同时考虑到处理的性质和 极悦娱乐可获得的信息。
    4. 当 极悦娱乐在土耳其境外处理受源自土耳其的土耳其 DPA 约束的客户个人数据时, 极悦娱乐应配合客户完成土耳其数据保护机构要求的任何手续。
  2. 与瑞士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瑞士的客户个人数据时,适用本第 2 段的规定。
    2. “适用数据保护法”的定义包括修订后的瑞士联邦数据保护法(“ FADP ”)。
    3. 当 极悦娱乐根据本 DPA 第 7.1 条(后续子处理的授权)聘用子处理器时,它将:
      1. 要求任何指定的子处理者按照适用的数据保护法所要求的标准保护客户个人数据,例如包括 GDPR 第 28(3) 条中提到的相同数据保护义务,特别是提供充分的保证以实施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使处理符合 GDPR 的要求,以及
      2. 要求任何指定的子处理器 (i) 书面同意仅在瑞士宣布具有“足够”保护级别的国家/地区处理客户个人数据,或 (ii) 仅在相当于欧盟标准合同条款的条款下处理客户个人数据。
    4. 如果从瑞士传输的客户个人数据受欧盟标准合同条款的约束,则以下修订将适用于欧盟标准合同条款:
      1. “欧盟成员国”和“成员国”应解释为包括瑞士,并且
      2. 如果转移或后续转移受 FADP 约束:
        1. 对“法规 (EU) 2016/679”的引用应解释为对 FADP 的引用;
        2. 附件一C部分中的“主管监督机构”为瑞士联邦数据保护和信息专员;
        3. 在第 17 条(选项 1)中,欧盟标准合同条款将受瑞士法律管辖;并且
        4. 根据欧盟标准合同条款第 18(b) 条,争议将在瑞士法院解决。
  3. 与澳大利亚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澳大利亚的客户个人数据时,本第 3 段的规定适用。
    2. 应用 指《隐私法》中的澳大利亚隐私原则。
    3. 个人信息 具有《隐私法》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
    4. 隐私法 指 1988 年澳大利亚隐私法案 (Cth)。
    5. 对于根据本协议收到或有权访问的任何客户个人数据, 极悦娱乐应:
      1. 遵守 APP(APP 1 除外),如同其与客户在相同程度上受 APP 约束一样;并且
      2. 在不限制第 (i) 款的情况下,与其向其披露个人信息的任何第三方达成类似的合同安排(第三方同意遵守有关此类信息的 APP(APP 1 除外),就好像该第三方在与客户相同的范围内受 APP 的约束一样)。
  4. 与香港有关的条文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香港的客户个人数据时,本第 4 段的规定适用。
    2. 如果 极悦娱乐代表客户进行直接营销, 极悦娱乐应实施有效措施,告知数据主体营销范围,并提供有效手段,允许数据主体根据《个人数据(隐私)条例》(第 486 章)(“ PDPO ”)的要求给予同意。
    3. 极悦娱乐应遵守 PDPO 中包含的数据保留要求 (DDP2) 和数据安全要求 (DPP4)。
  5. 与印度相关的规定
    1. 本第 5 段的规定适用于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印度的客户个人数据的情况。在提供服务时, 极悦娱乐应遵守适用于法人的 2000 年《信息技术法》和 2011 年《信息技术(合理的安全实践和程序以及敏感的个人数据或信息)规则》(每项均会不时修订、修改、补充)的要求,以及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的或在协议期限内可能在印度随时生效的任何其他与数据保护或隐私相关的法律、规则、法规、通知、判决。
  6. 与日本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日本的客户个人数据时,本第 6 段的规定适用。
    2. 极悦娱乐不得通过任何欺骗、欺诈或其他不法手段从日本客户或其他方获取任何客户个人数据。  
    3. 极悦娱乐应尽合理努力确保所转移的客户个人数据准确、最新且在提供服务所需的范围内。
    4. 极悦娱乐将根据相关命令、协议、本 DPA 和《个人信息保护法》(2003 年第 57 号法案,经修订)(“ APPI ”)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旨在充分保护日本的所有客户个人数据,不仅免遭滥用和丢失,还免遭泄露和损坏。
    5. 极悦娱乐将实施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在考虑到处理性质的前提下,尽可能履行客户的义务,响应个人根据适用于客户的数据保护法行使其权利的请求(例如,但不限于,纠正、删除或阻止客户个人数据的权利);
    6. 如果 极悦娱乐直接从日本数据主体获取数据主体的客户个人数据,则在 极悦娱乐向这些数据主体提供服务时, 极悦娱乐将根据 APPI 和所有随附的规定处理这些数据主体的客户个人数据 日本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发布的法规和指南,以及 极悦娱乐所遵守的所有其他隐私立法和其他法律,即使它处理日本境外的数据主体的客户个人数据。
    7. 极悦娱乐将把数据主体、任何数据保护或其他政府机构、执法机构、法院命令或法庭的任何通知、请求、命令或查询通知客户,客户或 极悦娱乐有义务根据 APPI 或其他适用法律遵守这些通知、请求、命令或查询,以便及时解决与前述内容或任何相关调查有关的任何事项。
  7. 与马来西亚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马来西亚的客户个人数据时,本第 7 段的规定适用。
    2. 就本第 6 段的目的而言,“个人数据”、“敏感个人数据”和“数据用户”具有《2010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中赋予这些术语的含义。
    3. 极悦娱乐应遵守《2010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只要该法案适用于数据处理器和据此处理的客户个人数据。
    4. 任何个人资料不得转移到马来西亚以外的国家,除非转移到部长在宪报刊登的通知(如有)中指定的国家,或经数据主体同意,或在《2010 年个人资料保护法》关于个人资料转移规定的情况下另行允许。
    5. 未经数据主体明确同意或《2010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关于处理敏感个人数据规定的情况下另行允许,不得处理敏感个人数据含义内的特殊类别数据/敏感数据,包括任何此类数据的转移。
    6. 极悦娱乐将及时协助数据用户履行数据用户的义务,在《2010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规定的时间内响应个人根据适用于数据用户的数据保护法行使其权利的请求。
  8. 与新西兰有关的规定
    1. 本第 8 段的规定适用于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新西兰的客户个人数据的情况。 极悦娱乐应遵守《1993 年新西兰隐私法》中规定的信息隐私原则(如同 极悦娱乐是客户一样),并应以确保客户能够履行其在该法案下的义务(包括与信息隐私请求和调查有关的义务)的方式与客户合作。
  9. 与菲律宾相关的规定
    1. 本第 9 段的规定适用于:(i) 极悦娱乐处理有关菲律宾公民或居民的客户个人数据的情况;(ii) 极悦娱乐、数据处理者或客户位于或设立在菲律宾的情况;(iii) 客户个人数据的处理是在菲律宾进行的情况;或 (iv) 客户个人数据的处理是由与菲律宾有联系的实体进行或参与的情况。
    2. 极悦娱乐将遵守以下义务:
      1. 遵守适用的当地法律法规和菲律宾国家隐私委员会的发布;
      2. 通过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在可能的范围内协助客户履行响应数据主体行使其权利的请求的义务;
      3. 协助客户确保遵守适用的当地法律法规和菲律宾国家隐私委员会的发布,同时考虑到处理的性质和 极悦娱乐可获得的客户个人数据;
      4. 向客户提供所有必要信息,以证明遵守适用当地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以及
      5. 如果其认为客户的指示侵犯了任何适用的当地法律、法规或菲律宾国家隐私委员会的发布,则立即通知客户。
    3. 极悦娱乐应在澳大利亚和新加坡处理服务中包含的客户个人数据。
  10. 与新加坡相关的规定
    1. 极悦娱乐应遵守《2012 年个人数据保护法》,只要该法适用于数据处理器和根据本法处理的客户个人数据。 极悦娱乐应在澳大利亚和新加坡托管服务中包含的客户个人数据
  11. 与韩国相关的规定
    1. 本第 11 段的规定适用于:(i)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韩国的客户个人数据的情况;或 (ii) 极悦娱乐是位于韩国的实体的情况。
    2. 极悦娱乐将遵守《个人数据保护法》(经修订)以及《促进数据和通信网络利用及数据保护等的法律》(经修订)。
    3. 根据本协议中的责任限制和豁免, 极悦娱乐应对其违反本 DPA 中的任何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向客户承担责任。
    4. 极悦娱乐在新加坡为位于韩国的客户提供服务。
  12. 与台湾有关的规定
    1. 本第 12 段的规定适用于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台湾的客户个人数据或世界任何地方的台湾国家数据主体的客户个人数据的情况。 极悦娱乐在新加坡为位于台湾的客户提供服务。
    2. 极悦娱乐将遵守现行台湾个人信息法(“ PIPA ”)、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规则(“ PIPA 施行规则”)以及台湾现行有效的任何其他数据保护法规的规定。
    3. 极悦娱乐将立即协助客户:
      1. 考虑到处理的性质,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实施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履行客户的义务,响应个人根据 PIPA 行使其权利的请求(例如,但不限于,审查、复制、纠正、停止收集、处理或使用或删除客户个人数据的权利);
      2. 确保遵守客户根据 PIPA 第 12 条(及时调查数据泄露并通知个人)以及根据该法第 27 条发布的任何适用行业特定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行业特定义务,即通知监管机构数据泄露)所承担的义务,同时考虑到处理的性质和 极悦娱乐可获得的信息;并且
      3. 如果 极悦娱乐认为客户收集、处理或使用客户个人数据的指令违反了 PIPA,则立即通知客户。
    4. 极悦娱乐应采取 PIPA 实施规则第 12(2) 条规定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以防止客户个人数据被盗、更改、损坏、销毁或泄露。
    5. 除了告知客户 极悦娱乐处理操作的任何严重中断、任何安全漏洞的怀疑或违反 PIPA、PIPA 执行规则或其他台湾数据保护法规的情况外, 极悦娱乐还应告知客户为补救中断、漏洞或违规而采取的所有补救措施。
    6. 极悦娱乐应遵守客户的任何保留指令,并有义务向客户提供证明遵守任何此类保留指令的信息。
  13. 与中国有关的规定
    1. 本第 13 段的规定适用于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客户个人数据的情况。
    2. 客户个人信息的定义应包括根据适用当地法律明确认定为“个人信息”的所有信息。
    3. 极悦娱乐应免费协助每位客户从个人处获得关于在中国收集、处理或使用客户个人数据所需的所有必要同意。
    4. 极悦娱乐应始终遵守所有适用的当地法律,包括(如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网络安全法》,就好像 极悦娱乐是所有个人身份信息的用户一样。
    5. 极悦娱乐在新加坡为位于中国的客户提供服务。
    1. 南美: 极悦娱乐在美国为位于南美的客户提供服务。
  14. 与巴西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巴西的客户个人数据时,本第 14 段的规定适用。
    2. “数据保护法”的定义包括《一般数据保护法》(LGPD)。
    3. “安全漏洞”的定义包括可能对数据主体造成任何相关风险或损害的安全事件。
    4. “处理者”的定义包括 LGPD 定义的“操作者”。
    5. 如果通过互联网处理客户个人数据,则必须遵守巴西互联网法 (法律 12,965/2014) 的规定。 极悦娱乐将在适用范围内遵守所谓的人身保护法 (法律 9,507/1997)。
  15. 与智利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智利的客户个人数据时,本第 15 段的规定适用。
    2. 极悦娱乐将遵守本附录 3 第 15 段。
    3. 极悦娱乐将遵守经修订的《数据保护法》第 19.628 号。《数据保护法》的实质性条款于 1999 年 10 月 27 日和 2000 年 8 月 22 日生效。
  16. 与哥伦比亚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哥伦比亚的客户个人数据时,本第 16 段的规定适用。
    2. 极悦娱乐将遵守本附录 3 第 16 段。
    3. 就本第 16 段而言:
      1. 哥伦比亚 GDP ” 是指哥伦比亚通用数据保护法律框架(2012 年第 1581 号法律和 2015 年第 1074 号法令);以及
      2. 根据哥伦比亚 GDP, 极悦娱乐和客户之间的客户个人数据流将被理解为“数据传输”。
    4. 极悦娱乐将遵守以下义务:
      1. 仅为信息主体授权的目的处理客户个人信息;
      2. 根据客户的指示和隐私声明处理客户个人数据;以及
      3. 根据哥伦比亚GDP规定的原则处理客户个人数据。
  17. 与墨西哥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墨西哥的客户个人数据时,本第 17 段的规定适用。
    2. 极悦娱乐将遵守本附录 3 第 17 段。
    3. 极悦娱乐将遵守墨西哥数据保护条例 (Reglamento de la Ley Federal de Protección de Datos Personales en Posesión de los Particulares) 第 52 条规定的安全措施(如适用)。
    4. 极悦娱乐将根据客户的隐私声明处理客户个人数据,但客户应确保客户的隐私声明充分描述了 极悦娱乐根据协议以符合墨西哥法律的方式处理客户个人数据的情况。
  18. 与阿根廷共和国有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阿根廷共和国的客户个人数据时,适用本第 18 段的规定。
    2. 极悦娱乐同意遵守阿根廷共和国数据保护局根据第 60-E/2016 号处置规定采用的示范合同《个人国际数据转移示范合同》 (简称“阿根廷 SCC ”)中规定的数据导入者的义务,该合同用于将个人数据传输到在第三国设立的数据处理者。
    3. 极悦娱乐承认阿根廷共和国的每个客户关联公司都是客户。特别是,在不限制上述义务的情况下:
      1. 极悦娱乐同意向数据主体授予第三方受益人权利,如阿根廷 SCC 第 3 条所述,但前提是 极悦娱乐的责任仅限于其自身的处理操作;并且
      2. 极悦娱乐同意其在阿根廷 SCC 下的义务应受作为数据输出者的客户关联公司所在地阿根廷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并且
      3. 适用于阿根廷 SCC 的附录的详细信息载于本 DPA 附录 1。
    4. 就阿根廷 SCC 附件 A 而言,数据输出方是教育机构;数据输入方是国际教育科技公司,有关数据主体、数据类别、处理操作和安全措施的详细信息载于本 DPA 附件 1。
    5. 极悦娱乐不得将客户个人数据用于本 DPA 中指定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也不得将此类客户个人数据传达给其他方(除非本 DPA 和协议允许)。一旦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处理的客户个人数据必须销毁,除非获得为其提供此类服务的人员的明确授权,因为客户个人数据有可能用于未来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客户个人数据可以在适当的安全条件下存储最长两 (2) 年。双方同意根据《数据保护法》第 9 条及其条例采取保密措施保护客户个人数据。 极悦娱乐应仅按照客户的指示处理客户个人数据。
    1. 北美
  19. 与加拿大相关的规定
    1. 当 极悦娱乐处理源自加拿大的客户个人数据时,本第 19 段的规定适用。
    2. 极悦娱乐应遵守《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文件法》以及根据第 26(2)(b) 条宣布基本相似的任何省级法规,在适用的情况下,如果客户个人数据的存储位置发生变化, 极悦娱乐应及时通知客户。